发现自己的专利产品被他人模仿、被他人侵权,可以主张自己的专利权,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生活中常常会有假冒的产品,这些现象是对专利权利的侵犯。长期以来,我国实行知识产权保护的“双轨制”,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并行的途径。
知识产权行政保护,即权利人向知识产权主管机关提出申请,由知识产权主管机关进行行政查处,一般涉及的知识产权主管机关包括有当地的知识产权局、科技局、工商局等部门。知识产权行政查处具有行政管理机关主动出击、权利人维权方便快捷的优势,维权成本相对较低、效率较高,受到专利权人重视。作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重要途径之一,近年来专利执法力度不断加强,已成为专利打假“必备神器”!